選拔政策
中國香港棍網球總會代表隊遴選政策及上訴程序
-
第一章 - 簡介及申請
- 香港棍網球代表隊伍
- 香港棍網球 19 歲/20 歲/21 歲以下代表隊伍
此遴選政制須確保:
- 遴選過程符合管理機構的指引
- 遴選過程透明且公平
- 所有上述隊伍之遴選球員均於遴選前知悉所有遴選標準
-
第二章 - 資格
i) 屬於中國香港棍網球總會有效註冊會員
ii) 由 World Lacrosse(WL)、亞太區棍網球聯盟 (APLU)、世界運動會(World Games)或其他舉辦機構舉辦之世界或區域錦標賽,遴選球員必須符合該 主辦機構定立之球員資格
World Lacrosse 定立之球員資格可於 World Lacrosse 官方網站查閱: https://worldlacrosse.sport/
-
第三章 - 遴選專責小組
-
第四章 - 遴選準則
- 出席率
- 棍網球技術及智慧
- 過去的比賽紀錄及表現
- 身體素質、體能及運動能力
- 對香港棍網球未來發展的潛在貢獻
- 特定球員角色或位置的能力
- 團體導向能力 (如 態度、可教導性、投入程度等)
-
第五章 - 遴選程序
ii) 隊伍選拔公告將包括以下事項:
a. 選拔日期、時間、地點
b. 最終獲選的人數
c. 球員資格準則(如適用)
d. 年齡限制(如適用)
e. 遴選專責小組成員名單
iii) 所有球員必須出席隊伍選拔以獲得遴選資格。任何需要特別要求或額外 選拔之球員,必須於選拔前向遴選專責小組提交書面申請並說明原因。 遴選專責小組將按特別要求作出審批。
iv) 如生病、傷患未能出席選拔之球員,必須提交醫生紙或物理治療師的証明書。遴選專則小組將根據第四章之遴選準則評核該名球員,如需要, 該球員將被要求稍後與獲選隊伍訓練或試訓以作最終決定。
v) 選拔完成後,遴選專責小組將提交一份評核報告及推薦名單予中國香港棍網球總會總幹事,中國香港棍網球總會總幹事將審核並批准最終球員名單。
-
第六章 - 退出代表隊 或 免除代表隊球員資格
ii) 如出現第六章 i)之情況,主教練須提交書面報告予中國香港棍網球總會總幹事,說明免除該名球員資格的原因、証據等,及推薦替補之球員(如適 用)。
iii) 如有獲選球員因生病、傷患、懷孕或其他原因選擇退出其代表隊,該名 球員須以書面形式通知該代表隊主教練。
iv) 如出現第六章 iii)之情況,主教練須告知中國香港棍網球總會總幹事,並且提 供推薦替補球員名單(如適用)
v) 如有獲選球員因旅遊限制、生病、傷患或其他原因未能參與任何海外賽事,讓球員須盡快通知該代表隊主教練。
vi) 如出現第六章 v) 之情況,主教練須通知中國香港棍網球總會總幹事該名球員之情況,並且提供推薦替補球員名單(如適用)
-
第七章 - 遴選上訴機制
ii) 所有上訴申請必須於選拔結果或代表隊球員資格免除公佈後 72 小時內, 以書面形式提交予中國香港棍網球總會總幹事。所有上訴申請須以電郵方式 寄至 [email protected] 。
iii) 如欲上訴,未能獲選或被代表隊免除資格的球員,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供上訴理由。
iv) 如中國香港棍網球總會總幹事認為該上訴申請具有其論點並批出上訴許可, 該上訴申請將由上訴專責小組負責檢視。
v) 上訴專責小組將由中國香港棍網球總會總幹事委任組成,其成員包括:
a) 一名董事
b) 兩名 適合上訴審查職能經驗和技術的人員,且不屬於遴選專責小 組、不屬於該代表隊,及與上訴人沒有任何關係。
vi) 上訴專責小組會審閱上訴人提交之文件,及遴選專責小組或主教練提交 之書面報告
vii) 上訴專責小組可召聽証會要求上訴人、遴選專責小組成員或主教練出席。
viii) 上訴專責小組須於上申請的 60 天內,向中國香港棍網球總會董事局提交上訴結果及原因。
ix) 上訴結果將書面形式交予上訴人、遴選專責小組或/及主教練。
x) 上訴專責小組之決定為最終決定。
若英文本與中文譯本之間有任何歧異,則以英文本為準。
下載完整文件
Last updated on: 7 July 2020